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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视台丨“圆通'内鬼'与不法分子勾结 致40万条个人信息泄露”岳屾山律师评论


2020年11月17日,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央视特约评论员岳屾山律师接受北京电视台新闻频道《首都晚间报道》栏目采访,就圆通'内鬼'与不法分子勾结 致40万条个人信息泄露发表评论。

新闻背景

近日,河南警方破获了一起圆通快递内鬼致40万条个人信息泄露的案件,大量的个人重要信息被非法转卖。

针对媒体报道,圆通快递通过微博回应称:经调查发现,疑似有加盟网点个别员工与外部不法分子勾结,利用员工账号和第三方非法工具窃取运单信息,导致信息外泄。公司发现系统异常之后,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全力配合调查。相关犯罪嫌疑人已于9月落网,圆通快递表示,将持续通过制度加技术的手段完善信息安全风控系统,对内部账号进行实时有效地监控,并且主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也要提升加盟网点的依法经营意识和信息安全意识,并更好地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及用户信息安全的违法行为。

这些年,不少快递公司都出现了内鬼作案导致客户信息泄露的事件,那么这些犯罪嫌疑人将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制裁?快递公司在整个事件中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中国的法律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又有哪些具体的规定?

律师分析

一、犯罪嫌疑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岳屾山律师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会处3-7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对于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的过程当中,将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将会依照以上规定从重处罚。

二、员工违法 单位若未尽到职责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虽然是员工的个人犯罪行为,但如果单位没有尽到法定的职责,也将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的必要措施来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也就是说如果经营者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将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近些年来,很多企业例如电信或某些快递公司的员工都有这种犯罪的情况出现,说明这些经营主体其实并没有把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工作真正地放在心上,落在实处。所以,必要的时候应当对这些主体或者经营者进行惩戒,要求他们加强保护措施。

三、我国正在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

我们国家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其实是散见在很多的法律当中,《民法典》、《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刑法》等多部法律当中都有相关规定。今年10月2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进行了审议,这个草案的出台代表着我们国家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进程翻开了新的篇章。希望公民的个人信息,尤其是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能得到妥善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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