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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丨“赚流量?博眼球? 公共场所不是‘秀场’ ” 岳屾山律师评论


2020年9月9日,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央视特约评论员岳屾山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共同关注》栏目采访,就赚流量?博眼球?公共场所不是‘秀场’ 发表评论。

新闻背景

最近,一些网络主播为了博眼球,追求流量至上,把公共场所变成了自己才艺的秀场,并因此受到了行政处罚。那么,网络视频或者网络直播的法律边界在哪?对于这些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该如何监管?

律师分析

一、法律底线在哪 博眼球者心知肚明

岳屾山律师认为,其实这些博眼球的视频制作者对法律的底线是心知肚明的。公共场所有相应的管理秩序和功能,比如地铁的通道是用来通行的,而不是用来练习劈叉或者做一些夸张的举动来引起大家围观的,而这些行为会对通行造成一定的影响,甚至会引发公共安全方面的问题。

所以说,博眼球者其实知道自己的行为和公共场所不相匹配,影响秩序,但是他们的目的就是去做没有人做的事情来引起大家的关注。
岳屾山律师认为,对于这种心知肚明的博眼球者,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让他付出相应的代价。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根据不同的情况和情节可以处治安拘留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甚至会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平台监管缺的不是手段 缺的是执行

岳屾山律师认为,现在那么多的低劣或低俗视频在网上大肆传播,甚至引起围观,确实是由于很多网民对他们有一种猎奇、看热闹的心理,但是这种视频其实是在伤害着我们精神方面的健康。很多青少年甚至会去模仿,对青少年的价值判断和审美会产生不利的影响。但是,这些视频能给平台带来相应的流量和收益,因此平台对他们缺乏监管。

如果平台想要治理这些短视频,其实是有手段的。我们发现,如果经常观看这类视频,短视频平台会通过大数据分析给用户继续推送同类型的视频,这意味着平台能够掌握和筛选这类视频,可以对一些违规和低劣的视频进行相应的屏蔽。但平台其实并不愿意这么去做,原因是会影响到流量。

因此,关于治理网络短视频,网络平台不缺手段,缺的是如何去执行。而且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出台了相应的网络内容审核标准和细则,明确规定了有21类100项的视频,是属于不能在视频中出现的内容。这项制度如何来执行和落实,要靠监管部门的力度,以及短视频平台履行好自己的相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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