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本所简讯

公司经营地与注册地不一致?要小心这些风险

提出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经济交往日益纷繁芜杂,有些公司考虑到品牌形象、各地税收政策的不同或者由于生产经营策略的变化,常常会选择新的经营地址,如果没有按照规定对公司注册地址进行变更,那便导致公司的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此时公司会有哪些风险呢?


律师分析

(一)公司存在被纳入企业异常名录的风险

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四)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因此,如果公司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相关部门无法联系到公司的,公司可能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一般而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通过邮寄专用信函的方式与企业联系,经向企业登记的地址两次邮寄无人签收的,视为无法取得联系。

另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因此,公司被纳入企业异常名录,首先对公司的形象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其次如果是承接政府部门项目的公司,还有可能被限制或禁入。


(二)公司存在行政处罚的风险

公司的住所属于公司的登记事项之一,如果公司的住所发生变更的,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如果公司变更经营地址,未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的,公司登记机关可能会责令限期登记,甚至可能处以罚款。


(三)公司在诉讼中的风险

如果公司涉及诉讼事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法人提起诉讼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合同纠纷中,双方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被告住所地的确认,一般司法实践中认定为法人登记注册地址。

因此,如果公司的实际经营地址与登记地址不一致,同时未作工商变更的,公司可能无法收到人民法院邮寄的相关法律文书,此时由于公司无法知晓诉讼中原告的相关诉求,不能及时作出应诉,可能存在公司败诉的风险,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另外,如果公司在诉讼中以实际经营地址与登记地址不一致提出管辖权异议,存在不被支持的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六十三条规定,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条文理解与适用》中进一步解释,法人登记具有公示公信力,法人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法人依法登记后,又以其登记的住所与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一致为由,提出管辖异议或者主张人民法院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有误的,不予支持。


(四)特殊行业的公司变更地址注意事项

对于金融、保险等行业的公司,如果公司经营地址发生变更,除需满足一般要求外,还应当注意特定行业的要求。

如对于保险公司而言,由于《公司法》《保险公司章程指引》规定了保险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公司名称和住所,修改公司章程的权力归属于保险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因此保险公司变更住所应报保险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审定。同时,修改保险公司章程还应当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再如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时,需核查其经营场所,如果工商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场所不一致的,应充分说明分离的合理性,否则存在基金业协会对此反馈进而影响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进程的风险。


综上,公司的住所是公司对外联系与内部经营的关键要素,如果公司的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不仅存在行政处罚的风险,还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消极影响,不利于公司的品牌形象建立。在此,提醒大家注意,如果公司需要变更经营地址,要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避免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文/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上海分所 张凯
欢迎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