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台丨家长刘某的行为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岳运生律师评论
2020年5月31日,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岳运生律师接受北京电视台新闻频道《首都晚间报道》栏目采访,就家长刘某的行为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发表新闻时评。
新闻背景
5月30日,网络上一则广州市方圆实验小学老师体罚哮喘儿童至吐血抢救的帖子引发广泛关注。
5月31日凌晨,广州白云警方发布通报称,经调查取证,发帖人刘某承认,其女儿因遭体罚吐血凌晨2时被老师威胁殴打送老师6万元等情节,系其为扩大事件影响而故意编造的谎言,照片展示的衣服血迹实为化妆品和水,其女儿目前精神状态良好。与此同时,警方在调查中还发现了刘某涉嫌雇请人员进行网络炒作的相关证据。
那么家长刘某的行为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律师分析
岳运生律师认为,家长捏造事实并在网上散布谣言对刘老师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对刘老师的个人名誉造成了很大影响。因此,如果情况属实,家长的行为属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侵犯了刘老师的名誉权,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首先,家长侵犯了刘老师的民事权利,对刘老师应该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面的民事责任。其次,如果他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话,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要受到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最后,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话,有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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