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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程序的不完全指南

实践中,经常遇到许多债权人,拿着一份胜诉的民事判决书,却仍然眉头紧皱,因为债务人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拿到胜诉判决后,难道只能听着您所拨打的电话是空号叹气吗?当然不是,机智的债权人说:我知道,去法院申请执行。然而,面对法院的执行程序,债权人又生出一大堆问题。因此,笔者总结了这份法院执行程序的不完全指南,供各位债权人/申请执行人参考。

Q1:我要向哪个法院申请执行?

A: ①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②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③如果是对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申请执行的,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小贴士:如果财产是上市公司的股票,那么该股票的发行公司住所地为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

Q2:我要提交什么材料

A: ①经申请执行人签字的申请执行书;②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如公民的身份证/护照或是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生效法律文书;④被执行人财产线索;⑤如果是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小贴士:①为了方便执行法官联系被执行人,建议将知晓的被执行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都告知执行法官;②为了方便回款,建议将申请执行人的收款账号书面提供给法院;③如果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得带好一审判决。

Q3:拿到判决就可以去申请执行了吗?有什么时间上的要求或限制吗?

A:一般情况下,如果判决给债务人提供了履行期限的,那么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的,就可以申请执行了。

小贴士: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如果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申请强制执行的,则被执行人可以提出执行时效的抗辩,届时法院将裁定不予执行,简单来说,就是被执行人可以不还钱了。

Q4:哪些财产可以被执行

A: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可供执行的财产,如:①银行存款;②不动产;③机动车;④股票、股权、合伙企业份额;⑤到期债权;⑥设备。

小贴士:法院查封、扣押、冻结上述财产有期限限制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但到期后可以续期。

Q5: 申请执行我还需要支出诉讼费吗

A:申请执行的费用无需在申请时预交,在执行后,由被执行人承担。但如果需要评估、拍卖财产的,则评估费用一般由申请执行人预先交纳,最终由被执行人承担。

小贴士:评估公司虽然是法院委托,但是评估费用是由评估公司确定并收取的。

Q6: 如果我不知道债务人的财产信息,怎么办?

A:法院可以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并采取相应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因此,不用担心因不知道债务人财产信息而无法执行的问题。

Q7:申请执行后,怎么处置被执行人的财产?

A:如果被执行人的财产没有被其他法院优先查封、扣押、冻结,那么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扣划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以及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拍卖前,法院需要确定财产处置价,一般采取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委托评估等方式确定。确定财产处置价后,法院一般会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或淘宝网进行司法拍卖。

小贴士:法院拍卖动产需要提前十五日公告,拍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需要提前三十日公告。

Q8:财产拍卖没人买可以一直拍卖吗?

A: 第一次流拍的,法院会在三十日内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再次拍卖。财产起拍价可能会降低,降价幅度不超过前次起拍价的百分之二十。第二次流拍的,法院可以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变卖。

小贴士:如果每次都流拍,法官会询问申请执行人或其他债权人是否愿意以物抵债,如果不同意,法院将对财产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并退还被执行人,因此,请谨慎考虑是否接受。

Q9:发现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怎么办?

A: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如果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如果执行法院收到执行异议后三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受理裁定,或者受理后无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不作出异议裁定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Q10:执行法官说要对案件终本,这是什么意思?

A:若法院发现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比如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或者财产已经被其他法院首先查封、扣押、冻结,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法院无法处置),在申请执行人同意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小贴士:①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不代表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执行人的限制消费令也不会解除;②牢记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的时间,在到期前一个月及时向执行法院申请续期;③申请恢复执行时需要向执行法院再次立案;④再次申请不受两年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希望通过本文,可以为各位债权人的申请执行之路提供指引,让执行不再难!

文/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上海分所 李晓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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