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抖音短视频侵权了吗?
前 言
抖音自出现以来,便获得了越来越多人的青睐,很多人都喜欢在抖音上消磨空闲时间,刷一刷别人拍的视频,或者自己拍视频进行发布,都能给大家带来欢乐。而用户上传的绝大多数短视频都配有背景音乐,这些音乐有一部分是抖音平台自带音乐,还有一部分,是用户经过改编、加工后上传的。那么,这些音乐是否都能随意使用?是否存在著作权侵权风险呢?
一、著作权人享有音乐作品的著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依法享有该音乐作品的著作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音乐作品的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权利: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改编权等等。其中,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而改编权则是指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二、在抖音上使用音乐作品是否有著作权侵权风险
(一)用户使用抖音平台提供的音乐作品
抖音平台自带的音乐一般是抖音平台与著作权人合作,取得了著作权人授权的,用户使用平台自带音乐作品作为抖音视频背景音乐一般不会侵犯著作权。如果抖音平台未取得著作权人授权而将其音乐作品上传到了平台供用户使用,则抖音平台应承担相应著作权侵权责任,若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该等侵权音乐作品,虽然因不存在过错可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仍需承担停止使用该音乐作品的法律责任。
(二)用户自己上传音乐作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设置了合理使用制度,即在符合以下情况时使用作品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1)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 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 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 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 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 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 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 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 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10) 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 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抖音用户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自己上传音乐作品作为抖音视频背景音乐,并不符合上述任何一条规定,不构成合理使用,属于侵犯著作权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行为;此外,如果将他人音乐作品改编后上传使用的,还会侵犯著作权人的改编权,均需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三、结语
尊重他人智力成果,是义务,也是道德。随着社会著作权意识的增强,我们在注重保护自己著作权的同时,也要注意不要侵犯他人著作权;在娱乐的同时,也要注意切勿越过法律界限。
文/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北京总所 独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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