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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房似锦伪造学历被揭穿,看企业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从小我们就学了很多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这类关于诚信的名言警句,还有耳熟能详的华盛顿与樱桃树的故事。但因近期大热剧《安家》第40集中,房似锦回忆当年面试时伪造学历,翟云霄一眼看穿后仍予以录用,并着力培养的剧情,如何看待学历造假使得诚信话题再次回到人们的热议中。


有人认为:诚信永远是第一位,没有任何理由原谅。也有人对此表示理解:他们只是为自己另辟蹊径,没必要将门槛卡死,多给彼此一个机会,也许是好事呢!


笔者作为一名法律人,对于学历造假的行为,首先关注到的当然是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暂且抛开剧情,现实中绝大多数的案例是用人单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提供虚假学历的劳动者予以录用。来看下面这则案例:

上述案例中,法院均认为于某学历造假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再回到《安家》,房似锦学历造假一事被揭穿后,许多观众直呼:翟云霄太无耻!房似锦好无辜!这些言论也引起了部分观众的不适:说谎造假并获益,难道因为房似锦有主角光环就能在原则性问题上被网开一面?



房似锦的凄惨人设值得同情,但就伪造学历这一点,房似锦与上述案例中的于某存在共同点:实力显著、工作努力、备受器重。尽管如此,伪造学历明显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虽然翟云霄一眼看穿房似锦的伎俩,录用并非是用人单位违背真实意思而订立合同,但房似锦几乎不可能证明翟云霄在面试时已经知晓一切仍予以录用。剧中对涉嫌伪造学历的房似锦予以撤销其店长职务,撤销其业务权限三个月,以观后效的处理,从法律视角来看,房似锦无辜吗?笔者认为,其实解除劳动合同也并非不可能,一开始伪造学历就应该想到会承担什么后果。


结语

个人学历固然是各公司HR筛选简历的重要考量因素,但人品和态度更为重要,况且企业只要想核实,求职者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等都有迹可循,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

对于企业,可以对求职者提供的各项材料和信息予以核实,在入职时告知求职者提供虚假材料或未如实说明的,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可以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并在员工手册或其他规章制度中做相关规定。

最后,笔者想说,房似锦在逆境中仍然能够向阳而生,着实令我感动、钦佩,可人无完人,我们不能去合理化或认同一个角色的任何行为,包括是非观的偏差。

诚信是一种选择,选择诚信方能安家又安心。


文/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上海分所 罗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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