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私家车的迅速增加,顺风车成为了人们出行的一种新选择,网约车平台的发展更是为大家乘坐顺风车提供了便利。一方面,顺风车可以缓解城市的交通压力和环境污染,但另一方面,顺风车的发展也引发了诸多的法律问题。那么,如果在搭乘顺风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乘客受伤,该怎么办呢?是乘客自认倒霉?还是车主负责赔偿?本文我们就来谈一谈这一问题。(注:本文假设车主对于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
1、保险公司赔不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应该赔。但有的保险公司认为,车主开展顺风车业务属于驾驶非营运车辆在网络平台接单从事营运业务,应属于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公司免赔情形。但实践操作中,法院认为营运应是以盈利为目的,由乘客指定或选择目的地或路线,且应具有比较固定的频率或在一定的期间内持续。而顺风车活动不具备类似特点。一方面,行程是车主事先确定而非乘客确定,另一方面,顺风车向乘客收取的费用是一种成本的分担,其价格远低于同等路线和里程情况下的出租车价格。因此,该种顺风车运营模式不应认定为从事营运性活动,保险公司应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2、网约车平台赔不赔?
在顺风车模式下,网约车平台提供的服务属于居间服务。顺风车订单由网约车平台发布乘客或者车主出行信息,进行路线匹配,匹配成功后形成订单,在订单形成过程中,平台只负责发布匹配,不能强行派单,由车主自行匹配路线并接单,平台仅收取部分信息服务费,该特征符合居间合同的特征。网约车平台与乘客及车主形成居间合同关系,并非承运人,只要网约车平台在为顺风车订单提供信息服务过程中无过错、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及损害的发生无过错,乘客就不能向网约车平台索赔。
3、车主赔不赔?
《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顺风车模式下,即使车主并未盈利,但只要其因自身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并造成乘客损失,乘客就有权要求车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车主对于乘客的注意义务不能因为盈利或非盈利加以区别。
4、乘客是否担责任?
如果在搭乘过程中,乘客负有一定过错,那么应当减轻车主的责任,根据公平原则,由车主与乘客按比例承担责任。
顺风车的发展便利了人们的生活、节约了人们的出行成本,同时也缓解了城市的交通压力和环境污染。笔者在此提醒各位,在顺风车出行过程中,车主应谨慎驾驶,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为自己和乘客的生命安全负责,而乘客在自己做好安全措施的同时,也应尽到善意提醒义务,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从优秀走向卓越!
文/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李晓仪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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