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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成普法丨律师函的作用

日前,我所的一家顾问单位向我所通报了一个好消息:这家顾问单位在委托我所给对方发送了催收欠款的律师函后,对方很快全额支付了该笔久拖未付的300万元欠款。下面,笔者带大家了解一下律师函的有关内容。

律师函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客户委托并指派律师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出的专业法律文书。

律师函的主要内容

律师函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一)标题、函号;

(二)委托声明,即向送达对象表明出具律师函的合法授权来源,以及委托人的委托事项等;

(三)基本事实,即根据委托人陈述及提供的相关资料,总结重要的基本事实;

(四)法律分析,即根据基本事实进行简单明确的法律分析,对对方的行为进行法律评论;

(五)委托人要求,即明确提出委托人对对方的具体要求;

(六)尾部,主要包括法律依据、附件、联系方式和律所用印、律师署名等。

律师函的作用

根据拟解决问题的不同,发送律师函的目的也不尽相同。律师函通常具有以下几方面作用:

1、催促、警告作用。权利人可以通过律师函来催促对方尽快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制止或预防对方实施某种行为。例如,制止侵权行为、催讨欠款等。

2、告知、行权作用。律师函可就某个事件或某一法律行为进行解释说明和客观评价。权利人可以通过律师函对事件真实情况进行披露、澄清。权利人还可以通过律师函声明、行使自身权利,例如,对形成权(追认权、解除权、抗辩权、抵销权、所有权的抛弃等)进行声明、催告、通知等。

3、中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届满时,债务人获得时效抗辩权。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各种期限不同的诉讼时效,并且规定诉讼时效可以因出现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权利人可以通过发律师函的方式向对方提出要求,进而实现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律效果,保证己方权利持续得到法律保护。

4、作为维权证据。在一些以行为主体“明知”作为构成要件的侵权场合中,如果对方抗辩自己对侵权行为并不知情,则权利人已发送过的律师函可以作为证据,用以证明对方主观上的侵权恶意,进而为己方争取较为有利的裁判结果。

综上,律师函具有应用领域广泛、针对性强、有效节约诉讼成本等特点。通过积极、灵活地运用律师函,权利人可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文/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北京总所 计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