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我们在饭店里最常见的是朋友们争着买单,增进友谊,而上述的逃单情况却不多见。关于逃单这种行为是否违法?以及将会面临何种处理呢?
一、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所以吃饭逃单这种行为明显的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是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应履行及时支付餐费的法律义务。
二、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寻衅滋事行为,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如果火锅店的逃单小伙伴们,出于寻求刺激,恶作剧,或者引起网络关注的主观心态,恶意逃单,也可能会受到上述行政处罚。
三、另外,如果在饭店,餐馆等公众场所多次寻衅滋事,吃霸王餐,逃单,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情节严重的,可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的规定,可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虽说逃单金额不算大,但是也损害了经营者的利益,侵害了公共秩序,对于经营者来说,可要求其中一人、几人或所有人共同承担经济责任,全额支付费用。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要求。逃单行为不但没有达到基本的道德要求,而且该行为通过互联网的发酵传播,会引发示范、模仿效应,更会形成不良的社会风气,影响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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