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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成普法丨网络平台盗图是否属于侵权?

背景介绍

春节期间,很多商家纷纷在朋友圈发广告做宣传,有的甜品店老板看到同行拍的产品图,觉得非常好,刚好自己也卖同款,就保存下来,配文后发在自己的公众号上,这种行为就是咱们平时经常说的盗图。

那么盗图违法吗?

律师观点

甜品店老板辛辛苦苦摆盘,花钱请专业摄影师拍摄的产品图,是一张经过了用心构图、拍摄、后期的摄影作品,明显具有独创性,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自创作完成之日起即享有著作权。除非具有《著作权法》规定的不经权利人许可而可以使用的情形,任何人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不得使用,更不得歪曲、篡改、剽窃。否则,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在甜品店老板为著作权人的情况下,只要没有经过他的同意,其他商家盗图就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如果甜品店老板主张赔偿,法院通常会综合著作权人,也就是甜品店老板的实际损失,或图片侵权人,也就是盗图人的非法盈利金额来确定赔偿金额,如果这两点都无法确定,就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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