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成普法丨现实版“樊胜美”事件的法律分析
背景介绍
早前热播的都市剧《欢乐颂》,讲的是五个个性鲜明的女性一起在城市拼搏奋斗的故事,其中樊胜美这一角色因其特殊的家庭背景显得与其他四个人格格不入,引起观众热议。最近在杭州的一档生活调解类电视节目中,竟然出现了现实版的樊胜美。
故事是这样的:1996年出生的女孩洛洛在杭州工作三年,疑因遭受家里长期索取,心理承受巨大压力。2019年10月,心情不好的洛洛在和男友吵架后,前往钱塘江散心,遇到涨潮意外身亡。事后洛洛所在公司出于人道主义向家属补偿了6万元慰问金,但几天后洛洛父母竟然向公司索赔35万,理由竟然是要为洛洛弟弟购买房子。
那么,洛洛父母要求公司赔偿家属的35万元是否应该得到支持?
律师观点
根据警方所描述的案件情况分析,洛洛的死亡不属于自杀,是意外身亡,并且也不属于法律上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那么公司没有法定的赔偿义务,洛洛父母所要求的35万赔偿款也就得不到法律支持。若经核实,洛洛所在公司已为其缴纳社保,那么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公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二、三条规定,洛洛的父母作为员工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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