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成普法丨出租屋内发现摄像头,视频被实时发出
背景介绍
杭州下沙的小张租了一间公寓,1月14号晚上,他下班回家发现断电了,于是掀开电箱盖查看原因,结果竟然发现里面有摄像头。随即报警,民警到达之后,把摄像头拆了下来,摄像头的背面有两个卡槽,一个卡槽里面,插了一张128G的储存卡,另一个卡槽里面,插了一张手机SIM卡。而且录像的模式切换到了4G模式,也就是说,摄像头拍摄到的视频内容,可以直接发送出去。目前该案件正在侦办中。
那么,私自安装摄像头偷窥他人隐私是否犯法呢?
律师观点
出租屋属于私密场所,在私密场所安装摄像头偷拍他人隐私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如果情节严重,偷拍者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构成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律师提醒大家,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器材,均属于侵犯公民隐私的违法犯罪行为,它严重侵害了公民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危害社会稳定。遵纪守法,切莫逾越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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