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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 ·东方时空丨“直击人脸识别 谁在‘偷’我的脸?” 岳屾山律师接受采访

2021年3月16日,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采访北京岳成所高级合伙人、央视特约评论员岳屾山律师,岳律师就直击人脸识别 谁在‘偷’我的脸?发表评论。

新闻背景

近日,315晚会曝光了这样一些情况,在你并不知情的时候,有一些商家已经把你的脸偷走了。
在上海家饰佳科勒卫浴专卖店,科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安装的摄像头与众不同,具有人脸识别功能,而且不少门店都装有这种摄像头,有了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头,一旦顾客进入科勒卫浴门店,人脸信息就会被捕捉记录,以后顾客再去哪家店去了几次科勒卫浴都会知道。但是从顾客进店一直到离开都没有得到明确的提示和告知,征得同意更是无从谈起。
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企业在收集人脸信息等个人敏感信息前应单独向个人告知收集、使用人脸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以及存储时间等规则。那么我们该怎样避免人脸信息被非法的获取,对非法获取的人脸信息又该怎么样进行监管?

律师分析

一、推进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立法工作
岳屾山律师表示,在立法层面上,要进行相关的立法;在执法层面上,要做好相应的监督和检查;在商家的监管上,要求商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好相应自身的职责,不能够随意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所以要尽快推进《个人信息保护法》和相关法规的立法工作。
二、监管人脸识别设备的生产、销售、使用
要规范人脸识别技术的使用权限和场景,对于人脸识别设备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行为,要进行相应的许可和监管。
三、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此类行为处罚力度
除此以外,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现有的法律,对于没有经过消费者同意,就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要加强监管,而且要处罚到位。
四、商家不能耍小聪明 诚信经营是根本

岳律师对商家提醒道,不要耍小心思和存在侥幸心理,觉得自己虽然用了人脸识别技术,但是没有将它用于违法或者其他用途,只是根据顾客到店次数等数据统计,在定价或者销售策略上更有针对性,对顾客花一些小心思或者使用一些小手段等等,而这些都不是一个企业诚信经营和良性发展的根本。更多的应该是做好自身的产品,做好诚信建设,这样才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才能有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