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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卫视丨“前女记者细数家暴遭遇 警方介入调查” 岳雪飞律师接受采访

2021年2月7日,东方卫视《东方新闻》栏目采访北京岳成所上海分所主任、东方卫视特约评论员岳雪飞律师,岳律师就前女记者细数家暴遭遇 警方介入调查发表评论。

新闻背景

近日,一篇名为《另一个"拉姆"》的文章又在网络刷屏。作者马金瑜由此登上了热搜。5千多字的文章里,马金瑜描述了许多被家暴的细节,让人触目惊心。她表示,为了孩子一度选择隐忍,现在已经逃离了危险之地,并决心面对一切。

马金瑜曾是一名出色的记者。2012年她在采访中邂逅蜂农扎西,被他的善良所吸引。后为爱情,嫁给在青藏高原上养殖蜜蜂的扎西。

马金瑜为爱远嫁、过世外桃源般养蜂生活的故事,一度被传为美谈。令人意外的是,曾经人眼中宛若世外桃源般的生活,最终被一封长长的自白信击碎。暴打、眉骨骨折、小便失禁……一个个字眼让人揪心。面对指控,丈夫扎西矢口否认。马金瑜承认自己从未报警,并自述这是最糊涂的决定。

那么,遭遇家暴该何时报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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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遭遇家暴,该何时报警?
A:遭遇家暴 何时报警都不晚
岳雪飞律师表示,如果遭遇家暴,受害者应第一时间报警,报警能及时制止侵害,并且警察介入后,会要求受害者验伤,验伤报告可以作为证据留存。家庭暴力并非是单纯的殴打,可能还存在长期的谩骂等精神暴力,因此家暴受害者也可以考虑安装一些录音、录像工具。如果受害者不能第一时间报警,其在被家暴后的一段时间,或者很长时间内,都可以鼓起勇气将家暴公之于众或者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遭遇家暴何时报警都不晚。
Q:家庭暴力是个人或者家庭的私事吗?
A:家庭暴力是国家和社会共同的责任
岳律师认为,家庭暴力不仅仅是个人或者家庭的事情,它也是国家和社会共同的责任。《反家庭暴力法》明确地写明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村委会、居委会、企事业单位,都应当做好反家庭暴力的工作,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诊疗记录,而且也有报案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