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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之声丨“‘双十一后遗症’:运费险‘不保险’ 网购大件商品‘退货难’”岳屾山律师评论

2020年11月22日,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央视特约评论员岳屾山律师接受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栏目采访,就‘双十一后遗症’:运费险‘不保险’ 网购大件商品‘退货难’发表评论。

新闻背景

双十一过后,消费者陆续收到了购买的商品。不少消费者反映退货难问题,不是商家不愿意退,而是退一些大件商品的运费很贵,甚至退货运费比商品价格还高。此外,不少消费者发现,运费险并不能覆盖全部运费。

网购大件商品,退货的运费到底该谁来承担?多家电商平台都提供了运费险功能,而且退换货都是按照谁过错谁承担的原则进行处理。那么,该退换货原则是否合理呢?

律师分析

岳屾山律师认为,退换货运费的谁过错谁承担原则是公平且合理的。消费者购物后不想要了,或发现商品不合适想换货的,消费者存在过错,此时若让商家承担退货费用,显然是不公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运费应由消费者承担。如果双方对退换货运费承担有约定,或退货时双方协商一致的,退换货运费可由商家承担。

一般平台和商家都有合作的快递公司,快递费相对便宜。消费者可在退货时和商家、平台协商,由商家或平台下单快递,快递费由消费者承担。这种由商家或平台下单快递的方式,将为消费者减少一定的退换货快递费。

岳屾山律师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前要仔细查看商品介绍,慎重决定是否购买,避免冲动消费。无论购买什么商品,消费者都有注意、审慎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