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选择岳成所的顾问单位而言,三不原则不是挂在墙上的口号,而是一份实实在在的安心——律师不会因为回扣而敷衍了事,不会因为关系而丧失判断,不会因为私利而偏离公正。所有的精力,都纯粹地用在为客户提供最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上。这正是岳成所被众多顾问单位信赖的根本原因,也是“感动服务”最坚实的底气。
这份底气,源于岳成所三十余年的坚守。在律师行业,案源是生存之本。为了拿到案源,给回扣、给介绍费、托关系找门路,一度成为某些人心照不宣的“潜规则”。而岳成所从成立之初就立下了这条不可更改的铁律:不给回扣,不给介绍费,不给找关系走后门。打官司就是打事实、打证据、打法律规定,绝不是打关系。律师是守护公平正义的专业人士,不是投机取巧的掮客。如果靠回扣拉业务、靠关系打官司,既对不起当事人的信任,也对不起律师这份职业的尊严。
三不原则不是挂在墙上的口号,而是一次次在利益诱惑面前的坚定取舍。2005年,一家单位委托岳成所代理最高法院再审案件,代理费40多万元,却要求多开发票用于处理关系费用,岳成所拒绝了。2000年,有人介绍案子,代理费82万元,对方明示介绍费可按行业惯例30%计提,创始人岳成律师当着全所律师的面回应:“律师法有明确规定,不能有介绍费,这是不正当竞争。”2017年,一家外企愿意将数亿元纠纷及中国境内全部法律事务交由岳成所代理,只因岳成所不给回扣而放弃合作……这样的拒绝,三十多年来发生过太多次。每一次拒绝,都意味着真金白银的损失,但也正是这一次次拒绝,守住了律所的底线,也守住了法律人的尊严。
不给回扣、不给介绍费、不找关系,那岳成所靠什么赢得客户?答案是:靠专业、靠制度、靠服务。岳成所将精力全部放在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上。当其他律所的律师还在为案源奔波、为利益妥协时,岳成所的律师可以心无旁骛地钻研业务、办好案子、服务好每一家顾问单位、每一位客户。这份纯粹,在三不原则的保障下,成为了岳成所最独特的竞争力。
中国传媒大学潘力教授说:“岳成所是一家有思想的律所,律师是有思想的律师。”三不原则看似让岳成所失去了部分利益,却守住了法律人的初心与尊严,守住了律所长久发展的根基。对于顾问单位而言,这意味着每一次咨询、每一份合同、每一个案件,得到的都是律师最纯粹的专业判断,而非掺杂任何私利的权衡。干干净净做律师,坦坦荡荡做服务——这是岳成所对每一位顾问单位最庄重的承诺。